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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常时期,“咳”不容缓

时间:4/6/2024 12:57:57 PM 作者: 来源:新华网

百日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由于接种疫苗后产生的免疫力衰减和百日咳鲍特菌变异,全球很多疫苗覆盖率较高的国家出现了“百日咳再现”,发病年龄高峰从婴幼儿转移至青少年及成年人,青少年及成年人成为婴儿百日咳的主要传染源。

一、什么是百日咳?

百日咳(Pertussis,Whooping Cough)是由百日咳鲍特菌(Bordetella Pertussis)感染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

典型表现包括阵发性咳嗽、吸入性哮声和咳嗽后呕吐。病程可长达2-3个月,故有百日咳之称。

二、流行病学

传染源:患者、带菌者。

传播途径:主要通过呼吸道飞沫传播,也可经密切接触传播。

易感人群:人群普遍易感。无免疫史的婴幼儿发病风险更高。患儿年龄越小,出现并发症和重症的风险越高。

三、临床表现 

四、治疗

1、一般治疗

按呼吸道传染病隔离;对症支持治疗;痉咳严重时避免误吸,可侧卧、坐起或抱起,轻叩背部,助痰排出;适时采取吸痰、吸氧;做好气道护理,预防窒息。

2、抗菌治疗

首选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如阿奇霉素、红霉素、罗红霉素或克拉霉素等。>2月龄的儿童和成人,可选用复方磺胺甲噁唑(注意不良反应)。治疗耐药株感染的2月龄以下小婴儿可选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哌拉西林他唑巴坦治疗。

对疑似病例可以经验性抗菌药物治疗,发病1~2周内接受有效的抗菌药物治疗可以减轻症状。

3、并发症治疗

4、中药治疗

五、预防

1、一般预防措施

远离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呼吸道隔离、房间通风、日常清洁消毒、正确佩戴医用防护口罩,严格执行手卫生。

2、暴露后预防

未全程接种含百日咳成分疫苗的婴幼儿、家庭内和托幼机构的密切接触者、有明确接触史的幼托机构工作人员、婴幼儿看护者、新生儿病房医务工作者。在暴露后21天内(尽可能暴露后1~2周内)接受药物预防或者紧急接种疫苗预防。

3、疫苗接种

接种疫苗是预防百日咳的重要方法之一,目前我国使用的疫苗是白喉类毒素、无细胞百日咳菌苗、破伤风类毒素(DTaP)三联疫苗。接种时间为3月龄、4月龄、5月龄,18月龄时各接种1剂次。通常疫苗接种3~5年后保护性抗体水平下降,12年后抗体几乎消失。若有流行时易感人群仍需加强接种。

“咳嗽”不容小觑!咳嗽严重时间长,急需警惕百日咳。早期识别百日咳至关重要,可完善血常规、核酸(PCR)、血清检查、胸片以明确诊断。“肺”常时期,“咳”不容缓。如有不适,及时就诊。(供稿:解放军总医院 作者:张茈琰,见容有部分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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