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娄底市康复医院雨污分流项目招标通知

时间:6/10/2020 9:01:02 AM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1.项目概况

娄底市康复医院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叁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7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Ⅱ。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即日起至2020年06月17日17时止,自行在娄底市康复医院后勤科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062309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娄底市康复医院行政楼一楼后勤科。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在身份验证时当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为招标文件中所规定格式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只要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娄底市康复医院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娄底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人谢雯电话:15873106699。

9.   其它

疫情期间特别要求: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C,投标(竞买)人代表不能提供健康通行卡或进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查询属非密接人员的,一律不准入场。

 

 

 

 

 

 

2020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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