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卫计委 湖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重性精神疾病救治救助工程”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2016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1、“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在娄底市辖区内共救治救助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620人。其中市本级救助单位为娄底市康复医院,救助名额235人。各县市区救助名额分别为:涟源市95人,新化县95人,双峰95人,冷水江市50人,娄星区50人。
2、改扩建精神卫生服务机构1家:冷水江市精神病医院。
二、救治救助对象
(一)公安机关及人民法院做出强制医疗决定的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二)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性评估在3级及以上,且家庭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三)关锁及流浪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三、实施标准
1、救治救助:坚持以医疗救治为主,生活救助为辅的原则,实行“住院救助+门诊服药救助+生活救助”的限额救助模式。医疗救治专项经费标准为平均每人5000元。
救治救助程序:监护人申请→专科医师复核→ 民政/卫生部门审核→定点医院收治 →考核验收。(2014、2015年项目已救治救助过的患者,原则上不纳入本年度项目救治救助范围)。
2、 改扩建:建设规模,改扩建病房至少新增50张床位,新建精神专科医院不少于70张床位。
改扩建程序:改扩建机构申请→市州推荐→省级评审、公示及确认→工程任务报批及审核→工程建设→考核验收。完成核定的项目任务,
市级救治救助联系电话:0738-8801806(白天)
0738-8800198(夜晚)
特此公告
娄底市卫生计生委
娄底市精神卫生中心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