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启动情况如何?
答:2003年7月1日在涟源市率先开展新农村合作医疗;2006年新增新化县、双峰县两个试点县;
2007年新增冷水江市试点;
2008年娄星区和市经济开发区也于7月1日起正式启动,实现了全市5个县市和市经济开发区新农合制度的全面覆盖。
2、我院是定点医疗机构吗?我院是即生即补的垫付制医疗机构吗?
答:我院是由市卫生局审查、确定并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构。
我院是涟源市、双峰县、冷水江市、娄星区新农合病人的垫付制单位。
3、参合人员来我院住院时需带哪些资料?
参合人员因疾病来我院住院时必须在48小时内到我院医保窗口进行申报登记,申报时必须提交户口本、身份证、医疗卡(所有证件的原件)等资料。
4、涟源农合病人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涟源参合人员如有低保证、五保证、计划生育优惠证(所有证件的原件,低保证必须是当年有效的原件)的请及时带来登记享受优惠政策补偿,五保户、低保户计生优抚对象起付线200元,低保户多报5%,计生优抚对象多报10%。
5、参合人员出院时须带哪些资料?
参合人员出院时,必须带好各种收据到窗口办理出院,补偿时请按要求填补。
6、各县、市住院费补偿计算公式是什么?
涟源农合(精神病)住院费补偿公式:
补偿金额=(住院总医药费-自费项目-200元起付线)×75%
低保户补偿金额=(住院总医药费-自费项目-200元起付线)×80%
五保户补偿金额=(住院总医药费-自费项目-200元起付线)×80%
计生优抚对象补偿金额=(住院总医药费-自费项目-200元起付线)×85%
双峰农全住院补偿计算公式
补偿金额=(住院费总医药费)×70%
娄星区农合:
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住院总医药费-自费项目-800元起付线)×70%
五保户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住院费总医药费-自费项目)×70%
7、各县、市、区农合在我院的补偿标准:
部门 |
类别 |
起付线 |
报付比例 |
备注 |
涟源农合 |
精神病 |
200 |
75% |
|
娄星区农合 |
精神病 |
800 |
70% |
|
双峰农合 |
精神病 |
无 |
70% |
100元/天 |
冷水江市农合 |
精神病 |
400 |
70% |
100元/天 |